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的要求,现将《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优化调整(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附件1)及《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优化调整(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附件2)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932万元,位于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焚烧车间内,占地约3000m2,计划对东莞及周边地区铝冶炼及铝型材加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铝灰渣进行资源化利用,设计规模为处理铝灰渣10000t/a,生产金属铝锭、高铝料、氨水等产品;建设内容包括预处理和熔铸区、湿法处理区、氨气吸收区等;定员26人,全年工作330天。 本项目将替代2 条1万t/a等离子熔融项目的建设,废水、废气、固废产生量均较等离子熔融项目减少,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将较原等离子熔融项目减小。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所有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 详见附件3。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并以信函、电子邮件、信访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麻涌镇海心沙岛 联系电话:0769—39028830 传真:0769-39028669 邮箱:dsxny@dshuanbao.com.cn 邮政编码:523000 编制单位:广东中科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附件:公示文件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vTQ5pm1On4iZhf2ySNpAPA?pwd=72t6
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4日 |